孟恩崇站在竹楼的阳台上,看着雷雨田的背影。他拿着一个-瞄准镜看着向山庄外走去的雷雨田。这个狙击步枪上的-瞄准镜居然可以多用途望远镜,他可以测距,也能当红外夜视望远镜使用,白天可以清楚看到八百米外人的五官,晚上也能看清楚人的轮廓。
这个-瞄准镜还是雷雨田第一次见他的时候,送给他的小礼物,自己带了半辈子兵,居然没见过这东西,所以一直带在身边当稀罕的玩意儿。他看着雷雨田徒步走出山庄,消失在茂密的小路上。孟恩崇把‘望远镜’放在一边,背着手在客厅里走来走去,思考着报仇的事。
他大哥孟恩远五年前去美国开拓市场,刚做成几次生意,就被许睿出卖。这小子原来是警察的线人,是个赏金猎人,这种人专混入帮派内,搜罗情报,然后卖给警察,警察抓人的时候这些赏金猎人还可以拿着枪帮警察的忙。
美国居然有这么该死的职业?这制度和这职业是谁发明的,简直缺德带冒烟儿。在美国做危险生意,除了要躲着和各地警察,还要防着赏金猎人。
这些人不穿制服,不戴什么证件,就和老百姓一样,但让人防不胜防。他们不拿出证件,谁知道他们是赏金猎人?除非收买警察,才能让这些人暴露出来。孟恩崇去了美国一次,也没找到机会贿赂警察收买情报,也没找到许睿。听手下打听到的小道消息许睿四年前就不在美国混,原来这小子躲回老家。现在自己派两路人马去寻找,一路人马还带着家伙,找到就能干掉他。
许睿已经躲了四年,应该松懈下来了吧?这四年他没继续当赏金猎人,应该本事开始退化,和公园里的猛兽差不多。孟恩崇以前听大哥的手下说,许睿这小子浑身是本事,长拳短打马上步下擒拿格斗都是一流的,枪法更是百步穿杨。看许睿的本事,和自己的参谋长雷雨田差不多,要是雷雨田先找到他,他们俩就会一对一的较量,应该十分精彩。
要是余飞先找到许睿,那结果就不一样,余飞还带着两名职业杀手,人数是三比一,那许睿本事再大,也不是他们三人的对手。现在只要他的人发现许睿,他肯定会死。许睿被发现,就意味着死亡。
孟恩崇想到这里,心里稍微舒服点,两路人马只要有一路成功,自己就能去掉这块心病。现在自己兵强马壮,不但兵多,而且兵的素质比缅甸政府军高。要地盘,自己的地盘在北缅各路军阀里是紧次于佤邦军。论经济,自己的毒品全部销售到欧洲,赚的是富人的钱,毒品进了欧洲,可比买到美国利润大,首先是欧洲穷人少,欧洲人买毒品舍得花钱,而且用的是欧圆付账。
美国到处是廉价的非洲大麻,还有产量巨大的可卡因,这对海洛因的冲击很大,要做生意,就要不停的和别人争夺市场。自己很省力气的做生意,避开竞争,发了大财,现在他的硬实力,比他大哥活着时候要强,自信心也更足。他认为拿掉许睿这个毛头小子太容易。许睿有什么了不起,自己凭什么干不掉个他呢?孟恩崇认为这只是个时间问题。
不过他的情报系统太不发达,他都不知道这四年来许睿都干了些什么。许睿可是当了两年职业保镖,保护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面对的是十几群手段高超的绑架分子和穷凶极恶的职业黑帮,他多次与这些凶悍的歹徒交锋,结果自然是东家没事,劫匪完蛋。许睿还干了两年雇佣兵,这比干保镖还锻炼人,面对的可不是什么劫匪,而是成建制的,整连整团的叛军,和神出鬼没的游击队。连续干两年雇佣兵,还没死,也没受重伤,你说他饭桶么?
孟恩崇把报仇的事想的实在是太容易,他失望是难免的。
虽然仇人派出两路人,但许睿还不知道。他更不知道的是,仇人派的人都是他的好朋友。此时他坐在咖啡厅里和自己的同事尴尬的面对面。
一个自为人出身高贵的女秘书,和一个职下位卑的清洁工面对面,实在是有点别扭。两人除了年纪相仿之外,没任何共同点。
许睿一直都希望自己做个有修养的人,即使碰到看不起他的人,他尽量装的很客气,“中午好,请坐吧,在这地方还能碰到同事,真是巧呀。”
小闻站在那更尴尬,因为地位有差别,不想说话吧,不礼貌,有损自己的形象。这小子先说话,她马上找到台阶下。她假惺惺的笑了一下,就坐到他对面的椅子上。
许睿估计这个看上去很傲气的女孩不会主动和自己说话,为了扭转这个尴尬的局面,他打算自己说上几句,免得两人面对面什么都不说会让这里的服务生猜疑,弄不好他们俩成了那些人的谈资。
“今天早上真不好意思,我把地弄的太湿,让你摔倒,真对不起,我请你吃饭吧,就算我赔礼道歉,好不好?反正你也大老远来了,不会因为很讨厌我而推辞我的邀请吧?”许睿早有放弃伪装的打算,不如让这个不了解自己的女孩知道点自己的底细,反正她也不会因为自己有钱而加害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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