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哲也准备好手枪,可以快速还击,手枪在近距离射击的精度上可比狙击步枪准,至少三点一线的瞄准非常快,杀手端着狙击步枪,可不方便瞄准。
战斗中杀手端着步枪打自己只能保持夹持式射击,不可能使用瞄准镜,只能进行概略式瞄准射击,步枪子弹不会伤到自己,自己还在身上布置了最后一道防线——凯夫拉防弹背心。
哈利斯瞄准好准备开枪,吴哲同时举起了弹弓,哈利斯的右手食指抠住扳机的时候,吴哲用弹弓射出一枚钢珠,钢珠准确的落在哈利斯的臀部上,哈利斯感觉到疼痛的一瞬间,他已经射出一枚子弹,他都没心情用光学瞄准镜观察射击效果,他对着领子上的对讲机麦克风就喊:“有人偷袭我马上干掉他。”
他的搭档露西拿着一支装了消音器的MP-5K从他后面增援上来,她警惕的搜索着一切可以藏人的大树后边。
吴哲不太懂法语,去了刚果两年也没学会,在美国南方的加州学了点西班牙语,但只能说不会写,英语他会,不但能看懂还能很准确的听懂,他听清楚了哈利斯说的话,也就想起来他是谁。
这个杀手就是刚果内战期间帮助叛军的特别行动处的指挥官,就是他带着一支有美国人组成的雇佣兵混杂在叛军的队伍里孜孜不倦的打击刚果政府军。许睿曾经带着自己与这支美国人冒充的叛军迎头遭遇,经过激战之后雇佣兵公司的兵把他们围困在一个村子里,把他们打的只剩下十几个人。后来许睿发现敌人竟然是培训学校的教官,他当时就猜出来他们是做什么的,并与他们展开谈判,最后达成协议双方日后见面不主动攻击对方,其实当时以雇佣兵的实力完全可以摧毁美国的这支特别任务部队的,许睿看在与对手认识一场的份,本着少树敌多结友的原则放了哈利斯,哈利斯怎么不远千里的跑到中国来杀对他高抬贵手的许睿,简直太不是人。
吴哲认出哈利斯也明白了他为什么要杀许睿,哈利斯和许睿许多年前就认识,当时许睿是个穷小子,出国打工赚钱养活自己,哈利斯把他招进培训班,两人是天生的冤家和对头,一个想把他培养成好特工,培养成美国霸权主义政策的马前卒,一个死都不愿意出卖自己国家,自然两人就合不来。
许睿对给不给美国做事想的比较开的,他想的是只要你不用我破坏中国就给你干,要是干危害中国的事就免谈,这也是为什么他去了刚果能和美国合作,回了中国却死也不接受的召唤的原因。在一个与中国利益无多大关系的地区,给美国做点事赚点钱他可以做,他对潜入安全局为美国窃取中国间谍和反谍情报,他是不会做的。
坐在折叠椅子上的许睿就听见“噗”的一声,一发子弹撞在SV顶部左边旅行架上,把塑料做的旅行架钻出一个小眼儿,他瞬间就明白有人打黑枪,他敏捷的顺势卧倒,丢下手里的书迅速钻到车下,然后从车的右边钻出去,伸手拉开SV第二排座右侧的门,钻进车里他就趴在车的第二排座上,右手伸到座位下边打开暗箱,里边藏着自己的家具。
一个装提琴的手提箱被拿出来,他以最快的速度把箱子打开,把分解开的M-21狙击步枪组装起来,降下车左侧的玻璃,他也没打开枪架,就端着步枪卧倒在车座上,拉枪栓子弹上膛,他端枪瞄准子弹飞来的方向,准备干掉暗杀自己的人,每次都是有朋友帮忙自己不出手,自己是不想在老婆旁边表演杀人技术,她还是个小孩子。
吴哲的格洛克18手枪里压了30发子弹,用的是长弹匣,弹匣都比枪的握柄长出去一段,枪管上套着又圆又粗的消声器,他收起弹弓就拿枪瞄准趴在地上正准备起来的哈利斯,手枪已经调到自动射击模式,一串9毫米子弹冲过枪管和消声器飞出来,均匀的散布在哈利斯的身上。
哈利斯也穿着防弹背心,可那架的住一串子弹的射击,子弹没穿过他的身体,可子弹撞击防弹衣之后给他带来的疼痛也是难以忍受的,他惨叫着又趴在地上,从口袋里摸着手枪,他也有格洛克18手枪。
三倍光学瞄准镜内出现个黑影,许睿没看清楚人的长相,但看他一身特战服就知道他是来行刺的,没事干嘛穿成这样,他又仔细找证据判断这个人是杀手,他看到草坪上丢着一支步枪,这就什么都不用想,就是他刚才开的枪,这黑衣人还正掏手枪,似乎要打他身后的敌人。
可能他的后边遭到袭击,这正给自己提供了一个绝好的机会,他瞄准黑影的后背,一搂扳机就放了一枪,M-21带着消音器,开枪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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