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知道了,要不要一直说?”我不耐烦的挑挑眉,用手摸了摸脚下的土狗,然后蹲下身子将手放在狗爪子前。
这只狗很自觉的将爪子放在我的掌心,我微笑着握着它的爪上下晃一晃,开口对它说道,“拜拜。”
不得不说这只狗确实聪明,听了我的话,立刻就明白我想离开,直接扑上我的腿,呜呜的叫了几声,还伸出大长舌头想对我来个吻别。
连忙的跳起来,笑嘻嘻的将狗推到一旁,然后朝着大姨的网吧跑去。
街边的小孩还是那一群,两年的时间只是让他们变得更高一些,看上去还是那么无忧无虑,天天出入小卖部的私开的黑吧,在里面玩闹,我突然想起来那个右手有六根手指的男人,脚步习惯性的朝着小卖部旁边的胡同走进去,走了五六米,就能看到那摆满了电脑的小房间。
那个男人不在了,我已经忘记了他的名字,但是我记得他对我很好,每天在上网的时候都会给我几块零钱让我给他买罐装啤酒,而剩下的钱会让我自己处理,至于处理的方式,自然是买零食。
小房间内只有五个人,一个是小卖部的老板,一个高个的竹竿,精通电脑,每次电脑出问题找他都能给修好,还有个熟悉的背影,貌似叫做林小龙,曾经和我一个学校的,当我从家乡离开后,他则初中毕业每天呆在家里厮混。
其他三个人并不认识,但是都是小孩,恐怕都是附近的外乡人。
“小狗。”我开口叫了一声,走到林小龙的身后,拍了拍他的肩膀。小狗是我给他取他的外号,他不在意,我也乐的这么叫他。
他回头看了我一眼,如见了个隐形人,又将注意力转到了电脑屏幕上。
“小狗!好久不见。”我又一次拍了拍他的肩。
他愠怒的回头,瞪了我一眼,“你是谁啊!”
他把我忘记了,曾经我们是很好的朋友,我至今还记得当初初在学校放学,突然下起倾盆大雨,他一个人冲出校门叫了一辆三轮车,UU.unshum坐着车回来时,已经浑身湿透,和我的家是顺路,为我付了车费,在雨中蹦跑让他手肘的脱臼,在车上咬着喊疼的模样。
那时候我就把他当成最好的朋友了。
可是现在他已经把我忘记了,我咬了咬下嘴唇,不免有些伤心。
“我是韩冰。”
他依旧用愠怒的目光看我,“韩冰是谁?”
他连我的名字都忘记了。
“没什么。”我不喜欢自讨无趣,转身离开,我突然也不想去找表哥,我觉得自己应该对表哥做出一些疏远,毕竟已经把话挑明了,若是还和以前一样的话,到时候又要难受到哭。
趴上了一堵半人高的墙,也不嫌脏,坐在上面,双脚曲着踩在墙头,头靠在膝盖上看着人来人往。
仅仅两年,物是人非。
我这才发现,我在家乡,居然从未留下过一点关于自己的痕迹,曾经将自己留在他人的记忆中,可是他们也不认识我了。
看着一个个熟悉的人用陌生的眼神看着我离开,听着他们小声低语,互相询问对方这个坐在墙头的孩子是谁家的,我觉得世上最悲哀的事情莫过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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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状态,另一本成绩太差了,心里空空的没有一点着落,本来想做出一点成绩来的,原本觉得能上架就行,订阅就算只有几十也没事,现在居然发现上架也是奢望,可惜啊......那本书似乎要走上TJ的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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