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道路。
道路还算宽,有五六丈。上面没有铺任何东西,只有一些十分稀疏的杂草倒在路上,可以看出走过这路的人不算少,却也不多。
路的两旁,是树林,树林的树算不得茂密,可如果在树林中藏着一个人的话,普通人或是一些武功较差的人是发现不了的。
而此时,在路的左边的树林中,一个人正坐在其中一棵树旁,树正好把他挡住了。
这个人有十四五岁,相貌普通,而且可以看出他很疲劳与饥饿。他的身高大概在一米六五,衣服虽不能说是褴褛,可也已破旧不堪。他的左手边,还有一根长度和他的身高差不多的木棍。
他苦笑了一下。就在一个月前,他还在幻想着抓强盗,幻想着有一天一个强盗来抢他们酒馆,然后被他制服,这样掌柜的和玉言就会对他刮目相看,然后……
唉!没想到,如今他也要成为强盗中的一员了!
他叫宋明义,今年十四岁,是玉言酒馆的伙计,也是那里唯一的伙计。
准确的说,他是玉言酒馆宋掌柜的养子,宋掌柜的女儿宋玉言也不是宋掌柜的亲生女儿。
但宋掌柜对待他们都普通对待自己的亲骨肉一般。
宋掌柜本名宋忠孝,今天四十八岁了。宋掌柜十八岁时就考中了秀才,但此后再未中举,一直到三十岁才放弃考举人的想法,开始弃文就武,十五年前收养了当时仅有一岁的宋玉言,然后开起了酒馆,取名玉言。不久又收养了宋明义。
而在一个月前,他们平曲县县令的小儿子汪明轩看上了宋玉言,想娶宋玉言为妾。那汪明轩已经有七个妾了,宋掌柜自然不会答应,县令汪卫精先是提亲,提了三次都失败了,就强行把宋玉言带走,将宋掌柜痛打一顿,宋掌柜虽然会些武功,可他的武功实在是微末,宋明义的武功还是和宋掌柜学的,打起架来对付两个普通人还行,三个就能把他打趴下,还好宋掌柜提前把宋明义打晕了藏起来,不然也少不了揍他一顿。
等宋明义醒来时,就发现宋掌柜躺在床上了,不过倒是没有受重伤,因为宋玉言答应嫁给了汪明轩,汪卫精也就没让手下下重手,但汪卫精认为宋掌柜“不识抬举”,所以即便是宋玉言答应跟他们走,也还是痛打了宋掌柜一顿。
宋明义当时很气愤,他知道自己武功太过低微,他知道平曲县归属于青林郡管辖,就想到青林郡的治所谷云县去告状,谁知道宋掌柜不让他去。他没有听宋掌柜的话,结果刚走了几天,钱就花没了,而距离谷云县还有很长的距离。
他突然觉得自己很蠢。首先,诚然平曲县与谷云县是相邻的,可是以自己的情况想走到谷云县也完全不现实。其次,就算自己到了谷云县,难道就会有人帮自己吗?宋掌柜总说“官官相护”,就算自己到了郡守府,怕是也没人理会自己,甚至自己会被抓起来。最后,就算自己到了谷云县,也有人为自己做主,可这一来一回,汪明轩与宋玉言早已经生米煮成熟饭了,甚至汪明轩现在就已经娶宋玉言为妾了。
宋明义追悔莫及,可天底下没有治疗后悔的药物。他觉得他要赶紧回去,可他实在没钱了,就只好来到这里打劫。本来是想偷一把刀或斧子的,但他怕打劫时伤到别人,就偷偷把一户人家的铁锹把取了下来,然后埋伏在这里准备打劫。他从早晨等,在这里已经等了大半天了,倒是有几个人从路上过去,可都不像有钱人,他也就没抢。因为他来到这里的目的只是想抢有钱人,因为有钱人被抢了也影响不大。可是道路貌似也是什么人走什么路,这条路明显不是“富贵路”,而且他还看见有个乞丐从这里走过,可笑的是他一个强盗,竟然把自己仅剩的两个铜板给了那个乞丐,以至于自己现在连买一个青菜包子的钱都没有了。
宋明义已经快一天没吃饭了,上一顿饭还是在昨天中午管一户人家要了口粥喝,当然,他也留下了一个铜板。
宋明义在想,如果有只兔子撞晕到这树上就好了,可他又觉得不行,如果兔子没有撞死,他是绝对不忍心杀了兔子吃肉的。他杀过最大的动物不过是蚂蚱罢了,虽然手有缚鸡之力,可把鸡绑上他却不敢杀,连看别人杀鸡他都觉得残忍,当然,他吃的时候是绝对没有这个想法的。
事实证明,莫要说有兔子撞上这树,连兔子他都没看见过,守株,等来的只能是西北风。或许有哪一个幸运儿能等来兔子,可那个幸运儿绝对不是他宋明义。
就在他胡思乱想时,一辆马车从南方行驶过来,马车旁还有五个三十岁左右的人跟着。
“终于来了个有钱人。”宋明义“腾”地跳起来,抄起木棍,窜出树林就拦在了马车前,大喊一声:“打劫!”
但他很快觉得自己这么做是错误的。
那一个车队没有一个人有一丝恐惧,只有惊诧与嘲讽的表情凝固在一起,然后那五个人就把宋明义包围了。
“怎么了。”马车内传来了一个动听的声音,紧接着帘子就被掀开,一个身着紫色衣裙的美丽少女便被一个绿衣丫鬟扶着走了出来。
宋明义看到这个女子时,便已经呆住了,因为这个少女是他见过最漂亮的女子,他之前一直认为宋玉言就是世间最漂亮的女孩子了,可宋玉言比起这紫衣少女,还是差了一些。
“小姐,他要打劫。”包围了宋明义的五个人中其中的一个说道。
“哦。”紫衣少女点了下头,道:“往死里打!”
宋明义刚刚还沉迷在少女的美丽中无法自拔,听到这句话才醒转过来,可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就已经被打翻在地,然后就是一顿痛打。
打了一炷香的时间,坐在马车上看戏的少女方才示意那些人助手,此时宋明义已经被打得奄奄一息了。
“把他的双腿打断,扔在一边,然后我们走。”少女道。
“是,小姐。”有两个人就往宋明义的两条腿上各踩一脚。
“啊!”宋明义痛叫一声,便昏死过去。
那两个人又把宋明义扔在一边,然后回到了马车旁。
“小姐,为什么不把他直接杀了?”那丫鬟问道。
“切,他敢打劫我们汪家的人,把他打死了,惩罚力度不够,人受尽折磨的死去,比被一刀杀死更加痛苦。他的双腿已经断了,我就不信在这个地方他还能活着离开!而且我相信,他醒来后一定会十分的痛苦。”紫衣少女笑道。
“小姐英明。”那丫鬟道。
“小姐英明。”五个仆从和车夫赶紧附和道。
“哦,你们快赶路,我姐夫的生日马上就到了,他可是青林郡的郡守的二儿子,深得郡守喜爱,你们没看到我三个想娶妾都因为我姐夫的生日马上到了而放在了下个月吗?如果去晚了,我们可担待不起!”
“明白。”
……
宋明义醒来时,已经是黄昏了。他不明白自己只是去打个劫,为何落得如此下场。他在心中想,或许是因为那些人痛恨强盗吧,没杀了自己,倒是还真该谢谢他们,估计他们和自己一样,也不忍杀生吧。
“唉,我该怎么做呢。”宋明义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活着离开这里。
他不敢动,因为一动他就会疼。
一刻钟后,一匹狼走了过来。
这狼只有一只左眼,右后腿还断了,浑身伤痕累累。但它的体型比一般的狼要大上许多。
这是一只被从王位上驱逐下来的狼王。
独眼狼王一瘸一拐的走了过来,到了宋明义面前。
“狼兄。”宋明义惊喜叫道。他并没有怕这只狼王,或许他觉得这狼和自己一样凄惨,生出了一种同病相怜的感觉。
“狼兄,你坐到我旁边,我们说说话如何?”宋明义急需一个可以倾诉的对象,哪怕只是一只听不懂人话的畜生。
独眼狼王似乎听懂了宋明义的话,走到他旁边,像狗一般坐下,眼神是很友好的,似乎想要与宋明义患难与共。
“狼兄,我……”宋明义开始讲起了他的故事,他无聊,就开始给狼讲故事,想起什么,就讲什么。
讲着讲着,宋明义便躺下了,还闭上了双眼。
就在这时,独眼狼王的独眼突然露出凶狠的目光,口中还流出了口水。
独眼狼王动了,它要以最快的速度,咬穿宋明义的喉咙。
就在这时,宋明义忽然睁开了双眼,一睁眼,就看到了独眼狼王的血盆大口咬向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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